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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来源:市财政局机关党办发布时间:2023-06-29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制发文件质量,近日,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法制岗人员,局公职律师等共80余人参加。

集体学法以专题讲座形式举行,市司法局立法一处负责同志解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结合新修订的立法,就经济部门立法工作应关注重点事项进行了阐释,详细解读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重要意义、制定原则、主要程序、备案要求等,结合合法性审核具体案例揭示了行政机关在制发文件中需要特别注意和避免的问题,并提供了工作建议。本次讲座也是落实市财政局年度法治培训计划安排,对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有着很好的借鉴作用。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全面落实有关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注重评估论证,及时清理文件,统筹调配法律资源,确保财政立法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成熟、科学合理、准确规范。